2009年,挤过公务员考试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我如愿的成为了一名法院司法行政人员。根据院党组安排,我被分到全院唯一的派出法庭——沙塘人民法庭。
刚到法庭报到的我,心中颇感失落。初出校门的大学生,仍旧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是在高高的台阶之上,森严的法庭之中,面对双方律师的激辩,敲击法槌,明断是非。而现在在我眼前的,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二层楼房,不大的庭院,和那进进出出,穿着随意得甚至有点邋遢的村民们。
但一段时间的法庭工作之后,老同志们的言传身教和我的切身体会,让我的想法改变了很多,我开始喜欢上了法庭。这里只是一个小法庭,小到一张饭桌就能坐完全部的人,但这里又是一个善用法律者的大舞台,一个善用法律者为基层群众定分止争,舞出柳北区乡镇法治和谐的大舞台。
群众需要的法庭是能够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群众矛盾的法庭,简单的套用书本理论,照搬法条显然是不管用的。我们面对的大多是辖区乡镇的农民,这其实也是中国司法环境一个极端的缩影,由于历史等原因,他们对现行法律了解的不多甚至说是很少,更不要说“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一些专业的法律术语和规定,在他们身上你很难看到对法律的信仰。但他们同样渴求正义,并且有一套以传统的道德、律法为主线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观念在对实体正义的追求上与现行法律并无二致,但其对程序正义的相对漠视却为我们的工作增加了很多的困难。我们面对的纠纷不是那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完备的某甲与某乙那纸面上的司法考试题,而是琐碎含混的家庭、邻里冲突,是难以说清对错的夫妻矛盾,是各执一词的合同争议,是各种各样纷繁复杂的社会和家庭纠纷。我们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去理顺案件的事实,因为当事的群众往往不理解证据规则,认识不到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更不用说诉讼时效这样的概念,在要求当事人举证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时,两手一摊,一句“你们可以去调查”常常就是当事人对举证责任的全部回答。面对这样的客观情况,我们只能通过耐心的询问,仔细研究现有证据材料和抽时间实地走访来增加对案件事实的了解。这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很累,但看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时当事人满意的笑容和信服的言语时,苦和累也就会变成为满足的笑容。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能够更好的体会到人民司法的真正含义,逐渐理解到一个人民法官的价值所在,一个人民法官的快乐所在。
来到法庭工作一年,我已经爱上了这里。这里的工作是平淡的,罕有轰动一方的大案要案,更多的是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简易民事纠纷。这里的工作是繁琐的,我们不仅要做法官、书记员,还要做普法老师,做法律宣传员,一遍又一遍的向当事人讲解法律,分析利害。这里的工作是忙碌的,赶场的村民常常九点、十点甚至更晚才能来到法庭办事,因此中午不休息,连续上班的情况屡见不鲜,下村奔走亦是家常便饭。法庭如其他基层单位一样,忙碌而不起眼,但法庭的工作是极其重要和不平凡的,因为就是这些部分人眼里平淡、繁琐的“小”纠纷,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关系到基层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双双对法律信任和期待的眼睛,作为共和国的人民法官,我们责任重大,因为我们要做的,是让那一双双眼睛看到人民法院在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过去的2009年里,2名法官带着4名书记员,一年审结案件500余件,其中接近70%的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沙塘法庭年初被评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近年来多次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首批“规范化法庭”等,一组组数据和一项项荣誉,印证着我们在法庭这个司法为民的舞台上舞出的每一个法治和谐的华美乐章。我骄傲,我能在这样一个荣誉的集体里,我们用竭诚为民和公正司法播下了新时期乡镇法治建设的种子,我坚信,在院党组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在柳北以及全中国的土地上,我们最终将会收获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丰硕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