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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通过有效宣传,助推小额速裁成功试点

作者:段建军  发布时间:2011-08-19 17:40:18 打印 字号: |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自确定为广西进行小额速裁试点的法院之一后,就将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宣传策划与小额速裁的试点实施方案同步进行,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做到宣传造势先行,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小额速裁这个新的民事诉讼程序的知晓度。在试点3个月来,该院及时对小额速裁案件跟踪报道,对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进行适时报道,使小额速裁程序为广大群众所知晓,从而有效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功运行。

一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柳北区法院通过国内各级报刊、网络、电视台等20多家媒体对小额速裁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该院小额速裁试点3个月来,共发表报道稿件67篇(期),其中通过《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发表报道稿件14篇(期);通过《广西法院网》、《广西法治日报》、《平安广西网》和《南国今报》等省级媒体发表报道稿件25篇(期);通过《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和《柳州电视台》等地市级媒体发表报道稿件28篇(期)。另外还在法院自办网站上发表报道稿件进行广泛宣传。多层级、多角度、多形式的媒体宣传,有效提高了小额速裁在社会上的知晓度。

二是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宣传。自开展小额速裁3个月来,柳北区法院积极通过相关载体广泛宣传小额速裁工作。在法院和派出法庭挂小额速裁的宣传横幅6条、出宣传板报3期、印制《柳北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工作指南》20000份,向辖区有关单位和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使辖区群众逐步提高了对小额速裁的认知,让人民群众一走进法院就能浓烈地感受小额速裁的宣传氛围。

三是深入社区等进行上门宣传。柳北区法院小额速裁庭多次与辖区各社区、村屯、司法所进行交流沟通,协调抓好小额速裁的宣传工作,进行诉调对接,并向辖区内的大型企业、物业公司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小额速裁程序高效便民的特点,鼓励人们在遇到相关纠纷时选择小额速裁程序解决纠纷。通过广泛宣传,经常有当事人来电来访咨询有关小额速裁程序,希望自己的案子能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其中甚至有些当事人的案子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也来电咨询。小额速裁庭有时还应辖区社区工作人员的邀请,上门调解纠纷案件,现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服务,得到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民的好评,小额速裁程序已逐步深入人心。

 柳北区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小额速裁试点3个月来的宣传报道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宣传工作,切实通过更深入、广泛的宣传,有效推动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在该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国法院今后全面推行小额速裁打下良好的宣传舆论基础

来源: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