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速裁庭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目的就是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参考和建议。因此,从受领小额速裁任务之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就立足实践,注重理论调研,积极搞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该院在成功抓好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同时,把出经验、出理论作为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
一是搞好调研分析,及时总结经验。自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3个月以来,柳北区法院自行召开小额速裁工作研讨会6次,接受柳州市中级法院专题调研3次,接受广西高院民一庭专题调研1次,对小额速裁工作小结3次,及时总结经验,即时解决小额速裁工作遇到的问题,不断积累小额速裁的工作经验。
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4月份,柳北区法院为了更好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129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全区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座谈会、协调会的部署和要求,由分管小额速裁的副院长带领小额速裁庭主要组成人员到广东省东莞法院进行专题考察学习,认真学习和研究东莞法院小额速裁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形成了一个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小额速裁的工作实施方案。6月份,柳北区法院邀请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来访,请他们传送小额速裁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与静安法院一道就小额速裁进行了有益探讨。7月份,柳北区法院组织小额速裁庭专程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交流小额速裁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商讨如何进一步将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在广西成功试点。7月中旬,柳北区法院专门派员到北京大学法学院等高校进行考察,拜访了从事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的学者教授及其所带博士生,交流了经验和看法,并收获了许多关于小额速裁程序及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建议,为进一步抓好小额速裁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理论资源。目前,柳北区人民法院已完成2篇小额速裁理论调研文章,正积极与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交流沟通,结合他们的看法进行修改,以期在调研工作上取得好的成果。
三是强化学习研究,提高小额速裁工作水平。柳北区法院发扬边试点边学习的精神,在试点的同时,不局限于就案办案,积极宣传和推行小额速裁,但不刻意追求小额速裁案件的适用数量,常态理性地就法院当前符合适用小额速裁条件的案件如何成功推行进行有益探讨。该院小额速裁庭对与小额速裁相关联的民事诉讼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学习,提高对最高人民法院对小额速裁指导意见的深入理解和运用,并形成小额速裁的新措施、新理论、新方法。
柳北区法院将不断结合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及其他试点兄弟法院的联系沟通和学习交流,通过理论调研,使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多出经验、多出理论,以期对小额速裁的推行积极把握其新特点和新规律,力争形成一套较为成功的小额速裁适用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