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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公众开放日”彰显“阳光司法”

作者:段建军、覃孟孚  发布时间:2011-12-26 08:47:05 打印 字号: | |
  • 法院工作人员向学校师生介绍法院情况
  • 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旁听庭审
  • 庭审现场
  • 学生师生旁听庭审

1219上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包括柳北区人大代表和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的师生、社会群众等在内的60多名各界人士作为代表,受该院邀请零距离接触法院业务,全方位感受阳光司法。

活动当天,在柳北区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代表们参观了柳北区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室、调解室及各业务庭室,并通过该院干警详尽细致的介绍全面了解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司法流程以及所推出的诸多司法便民措施。在参观过程中,该院先进的科技法庭设施、高效的司法流程和完善的便民措施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而该院干警与代表们真诚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耐心为代表答疑解惑的亲切态度更使代表们倍感温暖。

参加“公众开放日”的代表们随后旁听了2起案件庭审。其中一起为抢劫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各项流程环环相扣,代表们得以充分体验司法程序的严密性;另一起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平等主体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的大环境下,代表们对此类民商事案件尤为关注,并由此进一步加深了对于民商事纠纷司法解决途径的认识。柳北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的成功举行,使代表们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并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也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据了解,该院已将“公众开放日”制度化,着力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柳北区法院认真落实案件依法公开审理,积极开展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拓宽阳光司法工作思路,加大阳光司法工作力度,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公众开放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为公众参与、了解司法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是实现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柳北区法院将继续开展有组织、有引导、有宣讲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充分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活动。

来源: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