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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迅速出击,当事人合法权益终得以伸张
作者:陈然 韦雄文  发布时间:2012-11-29 09:27:26 打印 字号: | |

叶某某与叶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故意隐瞒财产线索规避执行,使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拖延多年仍未得以清偿。柳北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迅速出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了该案的执行工作得以顺利执行。

叶某某与叶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4年,经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北民一初字第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叶某某向叶某某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叶某某怠于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叶某某向柳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北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曾多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及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但被执行人故意隐瞒财产,以自己无财产和无收入为由拒不履行。时隔多年后,在2011年下半年,柳北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后,并经过多方查询核实被执行人在柳州银行有存款。之后,执行局承办法官心想,必需要迅速查封账户,立即制作裁定书后奔赴柳州银行查封账户,由于账户存款与执行标的相差远,不促以清偿其债务,但对该案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主动权。

 近日,在经过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多次做思想工作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终转变了态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清偿,了却了申请执行人多年来的一块心病。

据悉,今年以来,柳北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求执行干警时刻保持高度的司法能动性。强化执行措施,多方出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兰钰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