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出现了一件“怪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玩“失踪”。
2006年10月,申请执行人祝某三姐弟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柳州市人民医院诉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该案经过一、二审,2010年6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柳州市人民医院赔偿祝某三姐弟人民币5万多元。二审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仍然情绪很激动,不断申诉、上访。2012年9月10日,祝某三姐弟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申请执行人仍到处上访,电话长期关机,且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和住所,玩起了“失踪”。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款项到位后仍无法找到申请执行人。最后是通过做申请执行人原单位同事的思想工作,才配合寻找到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联系上申请执行人,即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释明法理。看到执行法官千方百计寻找自己,并且很快的帮助自己追回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很感动,表示:非常感谢法院能够那么快的帮助他们追回赔偿款,并愿意通过正当的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乱访,缠诉。
十八大召开在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既确保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又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