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关于张某、尹某某申请执行黄某某、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强制执行,此举获得人大代表的好评和肯定。
张某、尹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黄某某、邓某某诉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随后柳州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尹某某胜诉,但是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2年10月29日,张某、尹某某依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该案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作其思想工作,但是被执行人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联系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在某公司有某公司收入。为此承办法官立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确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柳北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全部过程。柳北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执行法官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表现,有利于法官改进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质量、效率的提高,获得了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