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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对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
作者: 刘俭为 陈然  发布时间:2013-06-28 09:52:27 打印 字号: | |

 “刘法官,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和关怀。”627日下午,在司法救助金发布现场会上,为身患重病的刘老汉发放了35000元司法救助金后,其家属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2008年4月29老汉之子刘小叶(化名)在柳州市跃进路天缘网吧上网,被五名青年殴打致死,此案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五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不等,并赔偿刘小某亲属丧葬费、交通费。之后申请人刘某,周某另案向柳北法院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最终该院于2010420日作出判决,判决五被告共同赔偿刘小某的家属死亡赔偿金2829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由于五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家属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该案五名被执行人均在服刑中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开展执行,但效果均不尽理想。执行法官了解到刘老汉无经济收入,身患疾病,现在生活十分困难等情况后,向柳北区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并积极进行沟通协调。 20136月,司法救助款项到位后,执行法官及时通知刘老汉款项领取时间,帮助刘老汉一家走出困境。

   近年来,柳北区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兰钰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