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抚养官司中,被告方总会讨价还价,尽可能地把抚养费压到最低限度。有的甚至争个你死我活!可7月2日上午,在柳北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纠纷中,作为被告的父亲,却很大度。其声称,只要法院判多少,他就支付多少。没有钱,去借也要履行法律的判决!此言一出,令审判人员非常感到欣慰。
被告曹某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与一女子结婚,1997年生育一子。由于两人性格合不来,不久便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跟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到了2009年,每月的抚养费增至700元。随着物价的上涨,孩子的支出也越来越高,女方遂要求再增加抚养费,但男方未作答,于是,女方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夫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1200元。
柳北法院受理后,于7月2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原以为会有一番唇枪舌剑的争斗,没料到被告却相当开明,当庭表示,不管法院判多少,他都会接受,哪怕是借钱,也会履行这个义务。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给多少都不为过。
既然这样,审判长秦开通还是希望以调解的方式了结此案,如果下判,将来孩子成年后,会认为父亲是被迫支付抚养费的,为了不给孩子心中留下阴影,还是调解为好。原告方也同意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男方每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学费、医药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男女双方各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