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小商贩停车占道经营 持刀威胁交警抗拒执法
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作者:韦林汕  发布时间:2013-10-21 10:11:23 打印 字号: | |

卖水果的小商贩由于占道经营影响了交通,交警在执法时扣留了他的证件并开具罚单,却没想到商贩竟抽出水果刀威胁交警,抢走证件后驾车逃跑。20131011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李某是柳州市经营水果的个体户,2013611日,李某驾驶一辆五菱牌高顶篷汽车在柳北区白沙路白沙菜市场路口卖香蕉时,正在该处执行公务的柳北大队交警邓某以李某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为由劝其离开,李某未听劝告,仍执意要售卖香蕉,于是交警依法扣留了李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并欲向其开具罚单。

卖完香蕉后,李某气势汹汹地找交警要回自己的证件,遭到了交警的拒绝。见此情形,李某一气之下,竟抽出水果刀威胁交警,抢走被扣留的证件,并撕毁交警尚未书写完毕的罚单,然后驾车逃跑。当李某驾车逃跑到跃进路鹧鸪江高架桥时,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次日,李某被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决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水果刀一把,拘留期满后,李某外出打工,717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执行逮捕。

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