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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依法对胜利小区三钉子户执行拆迁
作者:韦林汕  发布时间:2013-10-21 10:13:42 打印 字号: | |

20131016,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胜利小区三钉子户非法占用的三所房屋实施了强制搬迁腾退,有效保证了柳州市政府“胜利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胜利小区是柳州市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最早最大的住宅小区,由于建造时间久远而且设计标准较底,配套设施落后,工程质量较差,目前已出现诸多的安全隐患,老百姓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生活质量很差。对此,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对小区重新规划和改造,这既是旧城区改建工程,又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小区项目被纳入柳州市十大“民生工程”,极大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在实施“胜利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小区居民吴某和张某的两所房屋被纳入规划范围需予拆迁,但吴某提出了在小区调换房屋并补偿30万元,张某则提出不补差价的要求,均远远高于柳州市最高房价和建造方成本,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吴某、张某两户居民拒不搬迁。而小区居民郑某一家人于2010年一直居住于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所管辖的国有直管公房内,2011年合同到期后,因胜利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房管所不再与其一家人续约,但至今郑某一家仍非法占有公房且拒不搬迁。针对此情况,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在多次沟通无效后,向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拆迁。

据悉,在执行拆迁前,柳北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思想工作,向他们讲解相关的政策及法律知识,希望达成被执行人满意的拆迁方案。然而被执行人仍旧无理要价,拒不搬迁,甚至烧毁法院张贴的强制迁出公告。在劝说未果之后,法院依法执行强制拆迁工作。

拆迁当天,将被执行人安全带离后,柳北法院工作人员仔细清点整理现场财物并一一记录在案,大到电器家具,小到衣服鞋袜都全部拍摄登记,以便在将财物交付被执行人时无一遗漏。对于此次拆迁,柳北法院不仅拟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工作方案,保证拆迁工作的安全,同时在拆迁现场对围观群众详细介绍案件情况,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柳北法院邀请了柳北区人大、政协、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以及胜利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员进行执行现场全程监督,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拍摄,确保了整个强制执行活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有序、顺利实施。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平、规范,得到了人大代表、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赞扬,有力保证了柳州市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