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也免不了有摩擦。本是一桩常见的水管爆裂的小事,却因为赔偿款协商不下,闹得两家人都不愉快,住在楼下李红(化名)无奈之下,将楼上的韦飞(化名)告上法庭,要求赔付自己的经济损失。
李红和韦飞住在柳州市柳北区某小区,两人是上下楼邻里关系。2012年11月14日下午,因韦飞家水管爆裂,水从楼上渗漏到李红房屋内,造成李红屋内地板积水,墙壁渗湿脱落,床上用品及家俱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失。为此双方于事发第2天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韦飞赔偿李红席梦思、羊毛被、毛毯、皮席家俱等损失1600元。墙面损失由韦飞负责恢复原状,木地板损失修复由双方决定何种品牌、价格所有人工材料费由韦飞承担。协议签订后,韦飞只按协议的约定赔偿了李红席梦思、羊毛被、毛毯、皮席、家俱损失1600元,对李红墙壁地板受水浸泡损失不予赔偿。李红为此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并在两人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多次调解下均未果,这让李红感到很无奈。
李红为确定因此次受水浸泡造成的各项损失,委托了评估公司对自己的房屋修缮费用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很快作出的报告,李红房屋受损经评估需各项修缮费用合计7016元。李红认为,由于韦飞房屋水管爆裂渗漏到自己房屋内,造成财产房屋受损。理应赔偿由此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韦飞拒不赔偿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韦飞只简单表示,对李红要求赔偿没有异议,只是赔偿的金额太高,自己不认可。
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法官说两人作为邻居,应该相互理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李红同意让步降低赔偿金额,双方达成协议,由韦飞赔偿李红损失3000元,韦飞也同意这个方案,爽快地当庭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