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再次重拳出击,依法对位于沙塘镇杨柳村的被征收的部分土地实施强制执行。
此次强制执行的被征收土地面积达38亩,涉及沙塘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远期日处理排污能力可达6万立方米,对提升我市环境保护水平及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大部分征地工作早已完成,仅少数土地承包户的过高补偿要求得不到满足,致使项目建设停滞。在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考虑到被征收土地上作物正值成熟期,该院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待作物收割完毕后,方统一部署启动执行程序。
2013年11月27日上午7时,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沙塘镇杨柳村对涉及沙塘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被征收土地实施强制清理并交付土地的行动。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慎重处置,对执行现场的被执行人予以劝离,随后即对执行标的土地进行清理平整。虽然土地面积较大,但整个执行过程高效有序,至当日下午3时即清理完毕并顺利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交付。此次柳北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有力推进辖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惠及民生,受到获邀前来监督执行的柳北区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单位的肯定,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