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多年积下来的血汗钱!……律师让我走法律程序道路…法院终于帮助我追回了这笔借款。我深深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公平、公正执法,无愧于头上的国徽。”这些话出自河南农民陈栓有写给柳北法院李贵传法官的一封感谢信。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6月30日,陈栓有的朋友覃某说儿子发生车祸急需用钱,想借人民币4万元。当时陈栓有没那这么多现款,于是向亲朋好友东拼西凑4万元借给覃某,覃某收款后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2014年6月30日还清。然而在2013年12月25日,覃某因病医治无效忽然死亡,在参加其葬礼时,亲朋好友听说覃某借了陈的钱,纷纷催其要找到覃某家属要钱。起初覃某的遗孀谢某及其子女都同意还钱,但是当陈栓有再次找到覃某的家属时,他们说有房产要处理暂时不还,最后便要陈去法院起诉。无奈之下,陈一纸诉状将谢某和其子覃某智和女儿覃某慧告上柳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了此案后,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核实,由于谢某在陈栓有借款之前就与覃某离婚了,债务与其无关,最终认定借款由覃某的儿女在遗产范围内偿还给陈拴有借款40000元。双方就此事还组织调解,法官对覃某儿女释法析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法律和情理之下,覃某的儿女最终明白,按照法律规定自己是有义务在继承了父亲遗产的基础上偿还这笔“父债”的。
柳北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教育活动中,立足审判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为民司法。今年截止到4月份,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案件638件,其中调解结案223件,撤诉结案146件,通过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法庭、送法下乡、指导乡镇社区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处理辖区群众各类民事纠纷,法律服务覆盖面达100%。
兰钰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