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人名为化名)
一对青年男女认识仅10天便同居在了一起,当月女方怀孕,次月两人登记结婚!如此闪电般的婚姻,会有好的结果吗?
6月3日,这对草率成亲的男女在公堂上对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女方声泪俱下,坚决要求离婚,并当庭下跪。看女方情形,真是:早知今日,后悔当初啊!
旁听获悉——
2008年1月1日,27岁的柳州姑娘张萍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年长其3岁的李茂林,两人对对方都有好感,认识不到两周时间,便同居到了一起。当月,张萍便怀孕了!
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两人于2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张萍发现李茂林有赌博恶习,并欠了一屁股的债!更令她无法容忍的是,李茂林交友不公开,和别的女子打得火热。为此,她曾多次提出离婚,李茂林时而同意、时而反对。理由是,孩子尚小。无奈之下,张萍只好将李茂林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决她与李茂林解除婚姻关系;李茂林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800元;医疗费、学杂费各负担一半。
庭审中,张萍说:婚姻应该是严肃的、坦诚的,来不得半点虚伪。可李茂林在与我谈恋爱期间就欺骗了我。他说他在跃进路某酒吧有股份,每月收入不下2000元。婚后才得知,他根本就没有这家酒吧的股份,而且,他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不仅如此,他还欠了很多赌债,我都帮他还了5万元钱!更令我感到愤慨的是,他交友不公开,与别的女人交往密切却不向我说明!为此,我们经常发生争吵,彼此毫无感情可言,从登记结婚那天开始,我们就没有住在一起了,我回到娘家居住……试想,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还长期在父母家生活,旁人会怎么看?我曾多次要求回去居住,他却以上夜班以及婆媳住在一起容易产生矛盾为由,拒绝我回去。其实,他是在赌博,怕我回去会妨碍他……这样的婚姻,犹如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令我无法接受。我曾多次提出离婚,就在摆酒席的前一天,我都还向他提出过,他不同意。经常发短信、打电话恐吓我及威胁我的家人,为此惊动过110!所以,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和他过下去了。我坚决要求离婚。
李茂林听了辩解说,夫妻之间偶尔吵吵架,并没有什么,达不到离婚的程度。他不否认自己有赌博的行为,但婚后基本上就戒了。他只承认赌过一次,被张萍发现后就金盆洗手了。那些债务,都是婚前形成的,婚后没有新的债务。另外,张萍指责他有外遇,简直是无稽之谈。他之所以交友不向张萍公开,是因为张萍看不起他的这帮朋友,张萍是教师,职业高尚。而他这帮朋友是无业游民,地位卑微。既然张萍看不起他的这帮朋友,所以他就没有必要向她公开。说到感情方面,他认为还没有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因而他不同意离婚,毕竟结一个婚不容易,加之孩子还小,不足1岁,需要父母的双重呵护。
“你不要拿小孩来作筹码!”张萍插话说:“试想,一个小孩整日生活在父母的争吵中,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你口口声声说,孩子需要呵护,你呵护过孩子多少天?”越说越激动的张萍,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痛哭失声。
法官试图调和,张萍不同意;试图调离,李茂林又不同意。法官只好休庭,何日宣判,另行通知。
闭庭后,令人没有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在李茂林走出法庭等候在笔录上签字时,张萍突然向法官跪下,要求法官判决离婚。突如其来的一幕把在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一位陪审员赶紧将她扶起,但她死活不肯,法官只好一边做张萍的思想工作,一边动员张萍的父亲。在陪审员和张父的搀扶下,张萍才勉强起身。
一场闪电般的婚姻,却要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来结束它,该给冲动草率之人以怎样的启示呢?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