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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执结首例涉军案件 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作者:张禄敏、兰钰烨  发布时间:2014-06-20 10:22:14 打印 字号: | |

612,柳北法院首例涉军案件已执行完毕,为一名军嫂追回了13万元的借款,该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涉军案件“保质执行,优先执行,高效执行”,保障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维护了该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王某是一名军嫂,与赵某是朋友关系,赵某于2013517日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13万余元,并承诺10天后还清,后赵某期限届满无力偿还,给王某家庭造成一定的经济困难。无奈之下王某将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赵某答应偿还所借欠款13万余元。

调解协议出来后,赵某以身上没钱为由拒付欠款,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案件涉及军属,执行官予以了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查询被告赵某的财产,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履行义务。韦法官发现赵某在我市某一高档住宅小区居住,本着涉军案件“优先执行”的原则,当即向该院领导汇报决定以拍卖的方式对赵某的房子实行强制措施。赵某则扬言“我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你们法院就算拍卖了也没有人购买”。执行法官到当地房管所、开发商处及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得知,房子虽然还未办理好房产证,但购房款基本已全部结清,按照相关规定,该房屋可以拍卖。执行法官一边着手对房屋进行评估,一边继续做赵某的思想工作。赵某得知自己的“借口”无法躲过执行法官的“火眼”,自己主动将所欠的全部款项交给法院。

    依法审理和执行涉军纠纷案件,是该院深入推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体现,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大涉军维权审判的工作力度。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该院成立涉军维权工作小组并设置涉军维权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二是规范审判流程,对涉军案件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对涉军案件做好备案登记。三是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审判“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缩短办案周期,尽快消除涉军案件给部队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四是做好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使涉军案件审理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禄敏、兰钰烨)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