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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信用卡疯狂套现近150万元
靠在七家银行办理的十余张信用卡当了一年多“土豪”
作者:兰钰烨  发布时间:2014-07-29 10:24:32 打印 字号: | |

想过“土豪”般的生活,怎么办?今年36岁的我市男子陈某荣没有去脚踏实地赚钱,而是想出了一条利用办理信用卡进行疯狂套现的歪路,涉案数额高达近150万元,结果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的“土豪”生活没能过多久,就被银行的催款单捅破。自知没有还款能力的他,最终选择向公安机关自首。
      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嫌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荣经预谋后,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冒用他人身份证及用自己的身份证,在我市的七家银行办理了十余张信用卡,并用所办理的信用卡自20123月至201311月进行透支,套现各银行人民币本金1486792.67元,利息及滞纳金人民币151323.92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638116.59元。陈某荣套现所得的钱,用于炒股 、赌博等,经银行多次催收至今无法偿还。
       20131128,被告人陈某荣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作如实供述。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期限,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 事责任。
      庭上,陈某荣对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他表示,他所冒用的身份证中,有他的母亲 、弟弟和堂妹。这些人的身份证平时都是放在家中,他很容易就能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
      有了这些身份证后,陈某荣便花200元请人冒充家人前去办理信用卡。为了提高自己的信用额度,也为了应付银行办理信用卡时所需要的收入证明,他每月只有5000多元的收入,年薪不过6万多元,却用个体户的收入证明开出10万年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荣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但同时也认为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陈某荣的辩护人则在辩护意见中指出,陈某荣在7家银行办理了十余张不同的银行卡,体现了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审查不严 、门槛太低 、管理制度漏洞大,给被告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该案将择日宣判。


    兰钰烨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