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与变革时期,社会环境的复杂和群众法律观念的提高,使得人民法院成为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的聚集点之一。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原被告之间矛盾激烈,案件的审理存在瑕疵,种种不安定因素对人民法院机关安保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
面对考验,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自治区高院“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契机,扎实有效地通过“八项规定”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实践活动,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领域“制高点”,积极引导全体警员坚定为民、务实、清廉的理想信念,增强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确保法警履行保证法院机关正常秩序和全体干警人身安全的职责,构筑人民法院铜墙铁壁。
一、文明执法,树立法警良好形象。
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参诉群众往往带着情绪来到法院,因为对案件审理有异议、对法院安保制度有误解等原因,部分群众会将不满情绪宣泄到执行机关安保工作的司法警察身上。为保障机关安保工作的正常展开,柳北法警大队结合机关安保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法警工作奖惩考核细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完整、规范、细致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问责规定,设立台账统一管理模式,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细则,实现制度管警。通过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严格执法的认识,不放松一个细节,不留下一个漏洞;进一步规范执法,合理使用警械,严防执法不规范导致的工作事故发生;进一步摆正姿态文明执法,面对参诉群众对安保工作严格的不理解、不配合,积极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引导群众依法参与诉讼。同时大队以临时抽查与定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队员们对规章制度的熟悉理解和执行情况,并将各项学习培训成绩和日常纪律整顿结果予以计分并公示,着力纠治执法任务中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现象,维护了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提升装备,奠定安保工作基础。
柳北法院党组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法警支队的建设,达成了“警备到位、保障有力”共识,按照自治区一流标准,投入经费提升警备装备保障。
一是警备装备完善化。在司法警察值勤、处突装备配备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规定,必配警备装备达到100?,捕网器、伸缩棍等选配警备装备也达到了100%。在安检室等相关场所设立应急室,配有防暴叉、防爆筒、灭火器等充足、完好的防爆、防护等警用处置器材。
二是安防建设信息化。初步建成了高清视频网络监控系统、红外侦测报警系统,上下联通联动指挥体系和电子门禁系统;在安检室购置安装了具有信息采集、存储等相应功能的智能访客管理系统,严格将安检信息录入台账。
三是场所建设规范化。为防止开庭犯罪嫌疑人自残、脱逃等事件发生,柳北法院率先对羁押场所进行安全改造,设置押解专用通道,将羁押室内设施进行“软包装”改造,并安装照明、视频监控设备;在办公区域每个楼层设置消防栓放置灭火器,安装火警报警装置;在二楼独立设置接待办案、调解的调解室,调解室明亮宽敞,能同时让八组人就座交流,每组人的空间都是半封闭的,不会互相干扰,但也公开透明。并设立法警值班岗,把预防工作渗透到了机关安保的各个环节,确保处置高效。
三、严格训练,提升法警素质能力。
法警大队坚持把训练作为建设、提升警务保障能力的“落脚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坚持周密安排,严格标准,科学练兵。
一是保证练兵常态化。大队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保证每周一、三、五下午固定教育培训时间,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对训练成果进行考核,详细记录、公示考核达标情况。领导亲自带训,教员骨干组训,警队训练由警务中队长及队内骨干共同组织,大队领导亲自监督、参与,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
二是强化个人专项训练。针对存在弱项的警员,大队狠抓体能达标,对不同身体状况科学制定实施适宜的训练计划,并要求每位警员对自身弱势项目针对性拟定训练方案,由教员骨干监督实施;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户外拉练、通过登山、负重越野等科目,进行专项体能强化训练。2014年1月份,法警大队、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韦丽琳分别获得了自治区高院“全区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全区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
三是积极开展处突实战演练。针对当前日趋严峻的反恐形势,法警大队与柳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合作开展了反恐防暴业务技能培训班活动,通过训练实战技能和开展处突演练进一步强化反恐防暴能力。专门成立反恐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将安保任务向以本院为中心方圆200米范围拓展,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建设,主动沟通与协调,遇有警情迅速及时妥善处置。今年5月,应急分队主动走近辖区内行知小学校园,模拟开展反暴制暴实兵演练,为提升法院机关反恐防暴能力探索出一条有益的训练路子。
四、突出重点,确保司法活动安全
法警大队始终把安检、庭审、巡逻等环节作为人民法院机关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分化细化具体化,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集中力量确保有情绪者“进不来”、情绪恶者“控得住”,关键时刻法警“站得出”。
一是以安检为抓手,把好“第一关”。把安检室作为第一关口,配备“一门二通一检一机四械具”物防装备,同时外墙安装触摸报警器,室内设有监控设备,采取有线电话和无线对讲机“双保险”通信模式,构成严密的安检防范体系。每天安排三名素质过硬、武装整齐的法警队员值守,完善来访登记制度,明确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坚持逢进必检,逢响必验,及时建立更新“黑名单”通报录入预防制度,有效将曾经接触有过激行为的高危人员进行及时预控。
二是以庭审为重点,防住“重点人”。始终把庭审活动中的刑事被告人作为“重点人”对待,密切加强提押、看管、值庭等环节管控,做到事前核实人犯信息并进行安防分险评估,途中密切监视人犯一举一动做好充足准备确保一招制服。针对庭审保障中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拦截囚车、法庭滋事等各种突发状况,均详细制定有相应处置预案。在庭审实践中,自觉克服“重刑事轻民事”思想,每次民事、行政审判开庭前,根据当事人矛盾激化、个人情绪和态度等实际,进行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提前进行预判,把司法警察调派到民事审判现场进行安保,强化了对每一个“重点人”的控制力度。
三是以巡防为基础,当好“备勤员”。在把好“第一关”、防住“重点人”基础上,法警大队积极做好巡防工作,要求所有干警做好“备勤员”,做到一声令下,断然出手。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和人民诉求不断向法院集中的实际和进入法院人员鱼龙混杂等情况,为防止别有用心者蓄意滋事和破坏,一是每天安排两名干警不定时在院内和办公楼层巡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净化办案环境,确保广大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注重非正常上访人员的防控,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界定、处置流程及职责分工均作了详细明确,确保随时随地防得上、控得住;三是建立备勤值班制度,每周将各岗位安排明确并以表格公示,各岗位建立详细的值班台账,禁止随意离岗串岗,确保各班各岗万无一失。周密的巡防机制是机关安保工作的牢固保障,2014年6月25日,一名被执行人因言语争执一时想不开,爬上二楼调解室的窗台意图跳楼,正在法院操场巡逻的两名法警警觉的发现了楼上的异常,一人赶紧向二楼调解室冲去,另一人则来到窗台下方对该当事人进行劝慰,并及时使用对讲机要求增援。正在办公室备勤的法警听到情况后迅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调解室,众人控制住了坐在窗边的当事人,将其拖拽到了屋内安全处,成功化解了这一紧急事件,预防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近年来,法警大队高效得当的机关安保工作为司法审判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获得了“2013年全市法院安保和法警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等表彰。荣誉即是动力,法警大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为打造新形势下安全与便民相结合的机关安保工作新格局不懈努力,为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黄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