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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爱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纪实
作者:覃可基、余阳  发布时间:2014-12-17 11:55:43 打印 字号: | |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在我国当代社会,随着“4 2 1”结构家庭的增多,人们逐渐发现,若一个未成年人出事,可能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灾难。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柳北区人民法院不断拓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思路,20129月开始,在自治区范围内首开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先河,通过采用圆桌审判、庭前社会调查,庭后爱心回访帮教、心理咨询等措施,做到“案件审判、维权帮教、宣传教育”三同步,彰显司法关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播撒法律的阳光。

综合审判,打造360°的司法关爱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通常是按刑事、民商事、行政几个类别进行案件划分,归口审理。“我们推行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制度不再遵循这一传统,”柳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军介绍,“在以往人员和案件归口管理的格局下,由于工作岗位的相对固定,形成思维定势,法官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往往不能给予未成年当事人特别的关注,而综合审判机构里既有刑事法官,也有民事和行政法官,案件审理时将会从更完整的角度去关心孩子。”

20129月起,该院从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沙塘法庭、行政庭等相关业务庭中选调了9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过硬、热心于未成年人工作的法官和书记员作为办公室成员。9名成员全部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均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5人还具有研究生学历。同时,该院还制定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批规范文件,并与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柳北区公安分局、柳北区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程化法律援助”机制共建协议,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配强队伍,规范流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行。

围坐圆桌,贩毒少女留下悔恨的泪

小蒋是一名15岁的女中学生,由于长期与一群不良少年混在了一起,她染上了毒瘾,还做起贩毒的勾当。最终,小蒋在将自己吸食剩下的一小包氯胺酮卖给他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送上了审判席。

开庭时间到了,法警解开被告人小蒋的手铐,将他带进一个特殊的法庭。法庭里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没有冰冷的铁栏,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椭圆形的大桌和舒适的椅子。不同于以往,本案的合议庭由刑事法官与民事法官共同组成。而且法庭里除了法官与检察官,还请来了司法局干部、心理学博士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干部分别担当社会调查员、心理矫治员和社会监督员共同参加庭审。

 庭审中,除了常规的法庭调查,社会调查员还向法庭介绍了走访了解到的被告人小蒋的成长环境与日常表现。了解了小蒋的实际情况与犯罪事实,合议庭立即有针对性的组织了法庭教育。担任审判长的刑庭余法官仔细分析了小蒋从乖女孩一步步走向堕落的原因,来自民一庭的合议庭成员蒙法官更是从犯罪的成本和收益方面形象生动的算了一笔经济账,让小蒋直观的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自己和家庭、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激励被告人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而作为心理矫治员的两位心理学博士也适时的进行心理引导。真挚的说教,恳切的期望,像一阵阵暖流感化着小蒋的内心。法庭教育即将结束,早已红着眼圈的小蒋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错了,我想读书,我认罪!”经过评议,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合议庭当庭作出宣判,判决小蒋犯贩卖毒品罪,处以拘役5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小蒋和父母当庭表示服判,并感谢法庭所给予小蒋的巨大帮助。

“这个年龄的孩子很敏感,也很要强,”审判长余阳介绍到,“要想让他们真正回到正道,要想办法让他们心悦诚服,同时也要给他们希望。”长期审理少案的余法官对如何跟这些“迷途”的孩子们打交道总结了一套自己的办法。

关爱,不只是在法庭之内

少年小秦家住柳州北部山区的融安县,被柳北法院判了缓刑的他家里时常会迎来几位特殊的客人,柳北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少年审判的几名青年法官和法警队青年志愿者们不惧路途遥远,专程来到融安县回访看望小秦,为其送上了温暖和鼓励,并赠送了励志书籍、笔记本、钢笔等学习用品。除了实地回访,小秦不时还会接到法官哥哥们的电话,询问他的学习情况,叮嘱他要好好学习。

小秦曾经是一个乖孩子,直到有一天,因为“抹不开面子”,灾难突然降临到这个家庭。那天,正在上初中一年级的小秦因抹不开面子,答应帮朋友刘某一起去教训刘某前女友的新男朋友,后刘某在与被害人打斗的过程中,突然持刀朝被害人胸部和腹部各捅一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案子起诉到柳北法院后,该院即启动了综合审理程序。通过详细阅卷和进行庭前社会调查,了解到案发时小秦刚满14周岁,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其都没有动手参与打斗,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较小,且其一向品行良好,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可能会毁掉小秦的一生。于是,承办该案的少审法官们积极行动,跟小秦的父母、被害人亲属以及学校等相关单位多次进行沟通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小秦的父母对被害人的亲属作出较为合理的赔偿,被害人的亲属也对小秦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后,依法对小秦判处了缓刑,并根据规定将小秦的犯罪前科档案进行了封存,将这段黑暗的记忆从他的生活中抹去。新学期开学,小秦又重新回到学校,成为一名初中一年级学生。

“真的很谢谢这些法官哥哥们,他们教会了我很多,让我懂得了很多。”想到往事,小秦眼神有些黯淡,经历了这次风波之后,他变得有些沉默,却明显成熟了许多。“我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还要做一个好人。”谈到未来,小秦的眼里重新有了光亮,他望向法官们,“像这些哥哥们一样,做个对社会有用的好心人。”

综合审判,为天使重新插上翅膀

20129月份柳北法院正式启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以来,截止201411月末,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小组适用综合审理制度受理案件累计351件,其中刑事案件共受理128,已审结的125件案件中,无一件因案件质量问题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其中,未成年被告人210人,被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免刑的共56人,缓免率达26.6%。被判处缓刑或免刑的未成年人中,现已有16人重新回到学校读书,无一人重新犯罪。125件案件中,1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全部调解结案,很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适用综合审判机制受理涉未成年人民商事案件223件,已审结201件。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侧重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注重修复遭到破坏的家庭成员关系等做法,有效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除案件审理之外,到学校里给孩子们当法制“老师”,和“知心姐姐”、“知心哥哥”,也成了综合审判法官们的日常节目,时常还会有学生打进电话,给法官哥哥姐姐们讲自己的心事。

“没有天生的坏孩子,他们只是缺少关心,没有正确的引导。” 说起那些孩子,一向不苟言笑的余阳法官眼神里总是充满慈爱。在他的眼里,无论那些迷途的少年,还是因家庭原因被波及的孩子,只是暂时折翼的天使,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为这些天使重新插上翅膀。”

 

 

覃可基、余阳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