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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助推青年法官成长
作者:覃可基  发布时间:2014-12-17 11:56:44 打印 字号: | |

从法律条文到正确的司法判决之间,有一段很大的距离和诸多空白点,需要法官用深刻的社会阅历、丰富的司法经验来充实和填补。而这恰恰是青年法官的缺陷和弱点。

    有鉴于此,柳州市柳北区法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实行“一对一”、“手把手”的传帮带,让青年法官更好地成长和“接班”。这个制度的奥秘何在?

    司法既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又是一项经验性工作。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极大充实了法官队伍,但由于目前法官招考沿用政府公务员招考模式,录用人员多限定为35岁以下的青年人。“家门”、“校门”、“院门”的“三门法官”在给法院带来青春活力的同时,在司法实践能力和经验上的短板也暴露无遗。如何让接受过系统法律教育,拥有较深厚法律功底的“潜力股”早日挑起大梁,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2011年底以来,针对法院队伍发展现状,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在我区法院系统创新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充分遵从司法经验传承规律,并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予以保障,有力地提升了青年法官以及法院整体司法能力。

    “青年法官导师制”对柳北法院青年法官成长的助推作用日益显现。“制度化开展导学活动,才能突破以往学徒式帮教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让司法经验传承更规范,更高效。”在柳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舸看来,科学规范地开展司法经验传承,是当前法院青年人才培养的重点所在。

    1 法官年轻化催生“导师制”

    近年来,虽然一批青年力量通过公务员考试补充到法院,但柳北区法院法官队伍整体仍呈45岁以上和35岁以下法官占多数“两头大、中间小”的态势,35岁以下年轻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41.3%,断层问题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长期没能得到解决。

    如何让年轻干警迅速成长、早日挑起大梁?2011年底开始,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柳北区法院决定在全区率先试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而此前,“青年法官导师制”仅在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个别地区的极少数法院试行。

    2012319,该院正式出台了《关于青年法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选聘从事审判工作10年以上的资深审判员或庭领导担任青年法官的导师,采取“一对一”实施传、帮、带,确立“师徒”关系,时限二年。此外,柳北区法院还制定规范,要求导师每周不少于3次对“徒弟”进行指导;对青年法官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级,或获得院级以上单项奖励的,给予其导师适当奖励;对因导师责任心不强或履职懈怠,导致青年法官因案件质效、工作作风等问题被通报批评、诫免谈话或处分的,视情况给予其导师批评、扣除绩效奖励或撤换导师处理。

    “不再是想起什么教什么,愿教什么教什么”,谈及“青年法官导师制”与以往学徒式帮教的区别,该院负责人介绍道,“导师对青年法官的导学,都是根据当前青年法官的职务特点,计划性、针对性制定的。导学工作的落实也有具体的制度保障,有奖励,同样也会‘打板子’,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为法院快速培养司法人才。”

    2 一场“特殊”的会议

    20121017上午,柳北区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内,院领导正主持讨论4件疑难复杂案件,涵盖民商事、刑事等类型,涉及担保、定罪量刑等诸多内容。与平时不同的是,青年法官们列席了此次会议。

    “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破题的关键点也许就在一些细节当中,你们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院领导不时还就审委会的讨论流程以及实际办案过程中应当重视和注意的原则和细节向旁听的青年法官们进行讲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还是言传身教深。”青年法官何基政对那次旁听列席审委会会议记忆犹新,“不仅让我熟悉了审委会讨论程序,还通过近距离的看、听、想,学习到担任审委会委员的资深法官们对疑难复杂案件细致与严谨的思维方式。”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由资深法官们组成,代表着法院最高的审判水平。这是柳北区法院为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开展的一次青年法官列席旁听审委会讨论活动,而这仅是该院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3 师生相得教学相长

    青年法官导师制在柳北区法院是个新事物。“师生们”自己是怎么看待的呢?

    民一庭法官李贵传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了,而书记员温荃是3年前才毕业的大学生。现在这对搭档工作配合很默契。

    李贵传坦言:“导师制对学生有多大帮助我不知道,不过对我自己确实大有促进。做导师就要有个导师的样子,自己做了导师后,开庭都比以前认真了,不敢随意,怕把学生带坏了。做法官最重要的是要独立思考,我们经常进行问题探讨。让小温起草的文书,如有修改一定给她讲明理由,说清楚怎么写才是合适的。”

    年轻的温荃觉得导师对自己帮助很大。“李老师会有针对性的教我一些东西,办案技巧都是跟他学的。有的当事人胡搅蛮缠,但李老师往往一下就调解成功了,我很佩服。”

    学生学得好,也减轻了老师的工作量。执行局的执行法官韦雄文谈到他的学生刘艳慧,成就感溢于言表。老韦对小刘严格要求,重要的常用法条甚至要求能背出来,每月至少安排10宗案件,让他多锻炼。“经过半年左右,小刘现在基本上可以独立办案了,我也轻松了很多。这是我比较欣慰的。”

    有时候,老师的一句话,能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刑庭的新任法官余阳对此感触很深。他的老师是资深法官龙玉柳,有近20年的审判和执行经验。“导师多次提醒过我不要埋头办案,要注意同类型案件的总结,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这对我的办案思路有很大启发,效率和质量都比以前有所提高。”

    除了业务知识,老师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影响也是潜移默化的。原行政庭庭长刘安强朴实敬业,是全院公认的业务尖子、老法官,是一位长年兢兢业业的“老黄牛”,年轻人都尊敬的称他“刘叔”。“刘叔以身作则,对我为人处世方面影响很大。”他的学生、新任法官谢霜非常珍惜与“刘叔”的这段师生缘分。

    办案不仅要书本知识,还要生活经验,尊重当地的风俗。像在农历七月十四传唤当事人,是不妥当的。这些实用的办案心得,在“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模式中,经常得到交流。教学相长,这些师生经历对参与的干警双方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青年法官导师制实行1年多来,干警们的成长变化是看得见的。仅截止今年6月份,已经走上审判执行岗位的10名青年法官总结案近2000件,沙塘法庭的何基政法官半年结案数更是接近150件——优异的表现也让何基政和柳北区法院另外两名资深法官一道被选为承担全市法院“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重任的审判长。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及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均得到明显提升。柳北区法院青年法官导师制初显成效,青年法官们正用他们的青春和热忱书写新篇章。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