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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增计划”促陪审员100%参审
柳北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见成效
作者:韦林汕  发布时间:2014-12-17 12:06:47 打印 字号: |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自去年10月率先在该市基层法院实现最高法的“倍增计划”以来,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从制度上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今年11月,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梯队发展,率先落实“倍增计划”

近十年来,柳北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同时注重选任人员专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打造多元陪审梯队。20131010日,柳北法院新选任的25名人民陪审员正式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使该院人民陪审员与一线法官实现1:1,率先在该市基层法院实现最高法的“倍增计划”,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涵盖基层人民调解员、教师、社区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职业范围,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有4名研究生。该院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不同的领域,在其专业领域能够为法官判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在案件的调解上,人民陪审员更接地气,比较了解社情民意,对于矛盾的化解,误会的消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法院的审判活动,能够帮助克服法官专业思维的禁锢,提高司法公正度,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严格管理,各项举措推进陪审员工作

针对2010年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柳北法院在实现“倍增计划”的同时,更加严格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要求,找出制约人民陪审工作发展的症结所在,并研究出台《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方案》、《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陪审员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人民陪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研究梳理,逐一制定对策。通过建立健全与各审判庭、陪审工作组的日常联系机制,柳北法院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强化监管陪审流程和陪审员工作动态,实行工作业绩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先树优。柳北法院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让人民陪审员除参与庭审外,还积极参与社会调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审务督察等,解决人民陪审员虚化现象,大力推进了陪审员工作。

多管齐下,着重提高陪审员素养

柳北法院在严格管理人民陪审员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陪审员培训,不断提高陪审员素养。该院把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对新任命的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注重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的培养。每年有针对性对陪审员进行定期培训,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每年对陪审工作成绩优异、工作表现好的给予表彰。另一方面,柳北法院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对法院的归属感,每年邀请陪审员参加法院春节晚会,并发挥陪审员写作热情,近三年来,柳北法院人民陪审员年均发稿量达200余篇,成为法院信息宣传的不可小觑的一股力量。

积极调动,充分发挥陪审员职能

在如何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对于法院诉讼活动的支持与配合作用的问题上,柳北法院积极调动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一是在诉讼调解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利用他们的民众代表身份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但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还拓宽了化解民间纠纷的途径,使纠纷得到根本的解决。二是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一方面可以调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成为有职有权有责的“准法官” ;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达到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把矛盾隐患消化在基层,减少申诉上访。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普法教育宣传功能。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让他们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可以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四是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人民陪审员与人大代表一样,都具有在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作用。一方面,人民法院需要了解群众的心声。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熟悉社会生活、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接访等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法院的工作需要公开,也需要理解和支持,以便消除人民群众对法院的隔阂和误解,达到支持法院,进而实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

(韦林汕)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