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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柳北法院首迎市人大代表旁听

作者:林燕 玉柳  发布时间:2016-06-02 16:46:16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在柳州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2016年4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玉同志等十位市人大代表应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在柳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

    该案原告柳州麦迪格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维持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决定后,该公司依法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件由该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桂媛同志担任审判长,被诉行政机关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到庭应诉,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庭审秩序井然,双方当事人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中,参加旁听的市人大代表认真细致地倾听了双方的辩论,还不时作记录。

    在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既提高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又加强了法院与人大工作的联络,使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与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在庭审休庭期间,市人大代表还参观了柳北法院文化展厅,对柳北法院的文化建设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

来源: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玉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