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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举办2016年法院系统与金融行业座谈会

作者:兰钰烨  发布时间:2016-06-02 17:52:07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为柳州市的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4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北区政府和柳北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2016年法院系统与金融行业座谈会”。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柳州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市金融办及28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主持。

    中共柳北区区委书记周思泉发表致辞,对柳州市法院与金融行业座谈会在柳北区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柳北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企业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这次座谈会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与金融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搭建共同推动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座谈会上,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行长谷壮海代表金融机构进行发言,他认为随着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金融案件时间跨度长、案件标的额大、被执行人偿债能力较低、执行难度大、多次申请执行实际到位率不高,贷款人刻意逃避送达、躲避债务,对金融机构的资产也造成了一定损失。近年来银行在对不良贷款的诉讼及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及问题,主要表现在原有的审判模式已不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要求、送达问题影响审理时长、执行难、执行效果不佳、银行债权保障难等四个方面,谷行长对法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设立金融法庭,构建金融债权处置的“绿色通道”;二是灵活采取送达方式,破解“送达难”;三是加快落实相关程序和规定,破解执行难;四是建议法院对银行已办理了预抵押登记的按揭贷款按法律规定给予优先受偿权。此外,谷行长还就建立金融司法协作机制方面提出几项建议。

    会上,柳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舸对法院如何保护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如何提高法院办案效率两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建对柳北法院制定《关于审理涉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和《关于涉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文书送达的意见》的背景情况向大会作了说明。他说,柳北区是柳州市的主城区、老城区,五大商业银行中的四个柳州分行都处于柳北辖区,此外还有大量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众多。该院根据《物权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了这两项意见,对法院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市金融办负责人、各银行和担保公司金负责人对法院出台的两项意见表示极大的赞赏,认为该意见为当前形势下金融机构快速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部分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法院审理金融类案件分别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赵志军院长在会上表示,此次会议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意义重大,会上提出的问题反映了金融行业对法院司法的迫切需求。对此,柳州市两级法院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行业的联系沟通,切实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金融业的能力和水平,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研判,准确把握当前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二是要加强涉金融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和审判工作。三是要稳妥处理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合法金融债权。四是要加大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赵院长提出,柳北法院要在中院的指导下大胆实践、大胆创新,要将《审理意见》和《送达意见》充分运用到金融案件的实践当中,形成全市十家法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金融部门提供专业华审判和精细化服务,妥善处理金融纠纷,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来源: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玉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