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上午,当事人韦景道喜笑颜开地来到柳北法院执行局,他要找负责自己案件的梁加灵法官。与其他当事人不同的是,韦景道还带了一面锦旗,因梁法官外出,柳北法院执行局其他法官代收了锦旗。“柳北法院办事公平公正,不仅办事效率高,而且还帮助我把这次棘手的执行款追回来了,非常感谢!”韦景道激动地说。
原来,今年3月2日,柳北法院在受理韦景道的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柳州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并以“经营不善”、“销售业绩不景气”等说辞为由不愿意配合柳北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此,柳北法院立即采取对被执行人的所有小轿车进行查封,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促使本案于3月25日顺利履行完毕,执行标的共计19.5万元。
本案虽然是一起普通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执行案,但柳北法院执行局利用查控系统,迅速处理,从收案至结案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充分体现了高执行质效。今后,柳北法院将继续以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依法办结每一件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