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柳北区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电子卷宗的建设工作要求。目前,柳北区法院已经顺利启动立案卷宗电子化工作,这是法院诉讼电子档案的第一步——立案时生成电子卷宗,从5月3日试行立案卷宗电子化工作开始,该院已录入立案电子卷宗115卷。为确保此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柳北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诉讼电子卷宗电子化工作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柳北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电子档案的建设工作,电子卷宗开始前,针对我院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同时,我院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加大投入,物质保障。为保障立案卷宗电子化,将案件受理后由立案庭及时对纸质诉状及证据扫描、生成诉状和证据并上传至审判系统,形成电子卷宗后连同纸质案卷及时移送至审判业务庭,该院增设专用电脑、桌椅、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为电子档案工作提供装备保障。
三是配备人力,专业负责。立案电子卷宗的建立由原来只需扫描诉状到扫描包含证据在内的整个卷宗材料,工作量增加,为此,柳北法院专门配备了2名书记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严格要求每一个案件电子卷宗的建立应当在立案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卷材料特别多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四是责任清晰,落实监督。制作了专门的登记簿,负责人对卷宗进行扫描时应认真核对并在相应的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负责人对卷宗的安全性负责,责任人一目了然,保障了卷宗的安全与规范;
五是做好督促检查。柳北区法院还加强了对电子卷宗建立情况的指导和监督,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反映及时解决,保障电子卷宗建立的及时性。 诉讼电子卷宗的建立是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诉讼服务网,减少对纸质卷宗实体的依赖性,有利于服务审判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审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