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副秘书长韦海东、法制委员会主任蒙森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柳北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柳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舸,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敏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实地察看中心建设情况。检查组成员参观了中心立案大厅、少审法庭、心灵港湾、成长加油站、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惜缘工作室等法庭和功能区域,并在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引介绍下,体验了 “柳州家事少审案件综合网” 网上预立案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功能,还感受了惜缘工作室心理老师带来的“沙盘”心理辅导课。检查组表示家事少审中心布局温馨、审判力量精良、辅审设施齐全,本次实地察看让自己受益匪浅。
在视察参观过程中,覃舸院长向检查组介绍了柳北法院的少年案件审理基本情况。柳北法院坚持贯彻“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始终认真抓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根据少年刑事案件的特点以及诉讼参与人的特殊性,在家事少审中心创设圆桌法庭”、“心灵港湾”、“成长加油站”和“安逸阁”等特色审判功能区。在坚持实施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诉讼制度的情况下,创新审前调查前置、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并与青年志愿者合作全力开展帮教回访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大提升了少年刑事案件审理质效,更好地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该院自2016年6月1日成立家事少审中心以来,至2017年6月30日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6件151名未成年被告人,审结102件146名未成年被告人,结案率达到96.22%。
随后,检查组一行在柳北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公检法司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覃舸院长向检查组汇报柳北法院贯彻实施《刑诉法》的情况。柳北法院严格按照《刑诉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审理工作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及相关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严格证据审查标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严厉惩处辖区内各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柳北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67件,审结1957件,判决罪犯2510人次。在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繁简分流工作,严格证据标准,坚持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该院审理的唐艺珍玩忽职守案以及陆志豪抢劫案,经法庭审理,两案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在宣判前将案件撤诉,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无罪的情况下不被刑事追诉。
检查组充分肯定柳北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得的工作成绩,对柳北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检查组提出,希望柳北法院继续积极探索和完善出庭作证制度,通过各种有效措施,调动其出庭作证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将打击犯罪的侦查为中心观念转变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审判中心观念;同时要不断改进工作,谋求创新,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韦林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