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柳北区白沙城中村村民回迁房项目动工仪式圆满落幕。该动工仪式得以顺利进行,得益于不久前柳北区法院圆满地执结了柳北区政府申请执行孙某英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拔掉了一颗“钉子户”,为白沙大桥建设工程项目保驾护航。
柳北区政府申请执行孙某英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涉及柳州市重点工程白沙大桥建设项目。被执行人孙某英位于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白沙村三队39号之二的房屋正位于白沙大桥桥墩位置,为早日完成建设项目,缓解柳州市的交通拥堵压力,柳北区政府依法将被执行人孙某英所有的上述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并提供了现金补偿和房屋安置等征收补偿方案。柳北区政府依法向孙某英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孙某英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空上述房屋,柳北区政府遂向柳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北区法院行政庭经审理,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该案移送到柳北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迁出公告,限被执行人孙某英及上述房屋的居住人员在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迁出,否则强制执行。
执行公告迁出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孙某英及其所有房屋的居住人员仍然拒绝迁出涉案房屋。2017年8月18日,柳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英强制执行。在执行强制腾空房屋过程中,孙某英及其丈夫、女婿、女儿等人站在房屋楼顶通过拉横幅,威胁投掷、引爆煤气罐,往身上倒汽油自焚、企图跳楼,怀抱只有几岁小孩等方式抗拒、阻碍执行,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防止矛盾激化,造成被执行人及亲属跳楼、自焚等极端事件,柳北法院执行干警在领导的指示下,暂缓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采取了迂回策略继续实施执行行动。第一,针对被执行人孙某英及其亲友暴力、威胁阻碍执行的行为,柳北法院分派两名干警到拟腾空房屋旁边的楼顶,对该批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拍照、录像取证。第二,柳北法院执行局领导通过警车扬声器在拟腾空房屋楼下对被执行人孙某英及其亲友进行喊话教育,陈述他们的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并告知其严重的法律后果。第三、将收集到的被执行人及其亲友涉嫌犯罪的证据及时梳理分析,对涉嫌犯罪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截至发稿之日,柳北法院已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孙某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行为罚款10万元人民币,并对孙某英的银行资金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的孙某英的亲友进行刑事侦查,并对孙某英的大女儿依法立案并取保候审。由于该院详尽的释法说理,以及法院和公安采取了适当的处罚和侦查措施,被执行人孙某英及其亲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现场写下悔过书,并表示对政府的房屋征收不再有任何的抵触情绪和抵触行为,愿意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搬离房屋。2017年8月25日,被执行人孙某英在柳北法院的协助下自动迁出腾空了房屋。至此,一起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执行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为白沙大桥工程的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
今后,柳北法院表示将继续积极服务柳州市及柳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委、政府推进重点项目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政府、法院执行公务的活动,不要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否则可能面临司法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制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个人,法院可处以最高十万元的罚款及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最高为一百万元。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述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前述进行处罚。
林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