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近日执行完毕一起“子债父偿”的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的父亲陈某新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欠款50万元,为被执行人陈某军摘掉老赖的帽子。
2015年被执行人陈某军以做生意周转为名,向申请执行人梁某借款27万元,为能快速借款,陈某军不惜以伪造签名的形式,让人冒签了其弟陈某的签名,一同将两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给了梁某。后经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两人共同偿还梁某27万及相应利息和本案相关诉讼费。陈某军其弟后续通过再审程序,不用付连带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军名下位于柳州市白沙路某小区商品房内居住着其弟陈某一家三口人,以及陈某军的妻子,清空腾房工作有相当大难度。法院执行干警转换执行思路,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军的父亲相当疼爱其两个儿子,主动找到其父陈某新,出示本案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陈某新其子现在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陈某军房屋,并且陈某军还将一直背负“老赖”的头衔,陈某新经过一番思考,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了本金及利息50万元,就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陈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