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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诉讼服务,打造为民服务平台
——柳北法院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高效便民
作者:张璐玲  发布时间:2018-11-05 17:15:36 打印 字号: | |
  • 柳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 立案庭法官连夜录入案卷
  • 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

 

    柳北法院积极稳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整合各项功能,提供综合性司法服务 

     柳北法院以全部服务体现在窗口,方便诉讼群众办理为诉讼服务大厅建设理念,将年富力强、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放在诉讼服务中心。为了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科学进行功能分区,设置了立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服务区四个独立区分的服务区域。在综合服务区,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导诉台以及律师服务台,专人进行咨询引导。在立案服务区域,科学设定服务窗口职能,明确各个窗口及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确保每一项诉讼事务、每一个服务环节都有据可循,切实做到服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在立案窗口外还设置了自助服务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资料、诉状样本以及电脑和打印机,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在信访服务区,设置了信访接待室以及领导值班室,为当事人提供信访服务。在调解区,为当事人提供了特邀调解员名册,邀请第三方进入调解,多元化解纠纷。各项举措使柳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为立案受理、诉讼收费、财产保全、诉调对接等一站式、一条龙的司法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诉讼环境,力求让诉讼便利温暖当事人的心,把矛盾化解在中心,把审判辅助工作解决在中心    

    着重提高效率,大力化解纠纷

    很多群众由于平时甚少接触法院,因此对法院工作流程的知之甚少,不少人一直认为来到法院解决纠纷一定要进行耗时较长的开庭审判阶段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了减轻群众的诉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柳北法院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对起诉立案的纠纷进行预登记、过滤、疏导、分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纠纷解决方式,依法、快速、灵活、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刘某与张某是同村村民,经张某的介绍,刘某认识了韩某,韩某承包了某建筑公司的某建设项目,20177月,刘某、张某一起在该建设项目工地上为韩某做工,20178月,刘某在施工期间不慎受伤住院,韩某支付了相关的医疗费等约3.7万。此后刘某将张某、韩某、某建筑公司一同诉至柳北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2万元。柳北法院收悉材料后,迅速组织各方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在第一次组织调解时,询问各方的调解意向并给予时间各方继续协商。在各方初步达成一致调解意向后,组织第二次调解,刘某一方经多日的考虑后提出自愿降低诉求金额,但要求韩某立即支付包括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及后续治疗费用在内的各项赔偿共3万元,并支付本案受理费,最终,经法院调解,各方认可上述方案,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该案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快速解决,节省了时间以及诉讼成本。

    为民司法,让调解充满温度

    很多时候在普通大众的心中,对于法院的印象只有刚性冰冷的判决,其实不然。柳北法院通过用心、细致、耐心的诉前调解工作,让法律带上温度,让普通民事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20187月,柳北法院接到一份立案材料,原告覃某起诉被告林某要求归还借款本金1万元及利息合计1.9万元。立案庭诉前调解组王法官在仔细翻阅起诉材料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对借款的存在并无意见分歧,于是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82日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当日,原被告双方准时到场,结合覃某、林某提供的陈述与证据,王法官知晓了该笔欠款产生和拖欠的前因后果:被告林某因其丈夫四年前罹患重病急需医治,于是向覃某借款1万元用于医药费的支付。然而积极地治疗并未能阻止病情的恶化,2015年,林某的丈夫还是不幸去世。谁知厄运并未就此停止,2016年,林某21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走失,报警至今也仍未寻到。巨大的双重打击让林某的精神几近崩溃,几年来她从未放弃希望,把所有积蓄都用于寻子,财产所剩无几后,于近日在深圳找到一份月薪不到3000元的工作,准备存够路费继续寻找。这才导致了欠款无法及时偿还。林某向王法官出示了当天购买的车票。我从昨晚九点坐大巴,一路颠簸,今早七点才到柳州,就为了多省一些钱。说到这里,林某终于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痛哭起来,观者无不动容。得知被告并非恶意欠款后,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礼的疏通和调解。在与被告林某的沟通中,王法官一方面表达了对她遭遇的同情,并不断鼓励她不要放弃生活的希望,另一方面也向她阐明其既然确实借了款,就负有偿还的义务。在与原告覃某的交涉中,王法官一方面确认了其所提交借条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也希望其能切实考虑被告的遭遇与不易,询问是否能适当减少利息的收取。真情实感地调解换来了很有温度的结果。原告覃某当场表示放弃林某应承担的所有利息9000元,甚至连本金1万元也让步至8000元;被告林某也当场向原告支付5000元,并表示接下来的3000元一定于剩下的几月还清。确认双方达成一致在笔录上签字后,王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原被告双方均对柳北法院的调解机制与王法官的专业素养表示十分赞赏。当事人满意离去,纠纷就这样被快速而又温暖地解决。

    20181-10月,柳北法院通过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总数为2359件,通过各种形式,包括第三方(妇联、返聘法官、实习律师、交巡)化解纠纷案件数501件,相当于民商事简单案件数的21%。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张璐玲

责任编辑:张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