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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给卧床未成年被告人带去特殊关怀
作者:梁峰  发布时间:2019-01-28 10:00:00 打印 字号: | |

 

1月23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家少中心)“圆桌审判”走进市第二看守所,对一起未成年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在病房内,少审法官、公诉机关及未成年被告人家长一起,为这位受伤卧床的未成年被告人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司法关怀。

2018年期间,未成年人被告人莱恩(化名)在几个成年朋友蛊惑下,曾分别在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贵港市、柳州市等地,多次以交通碰瓷的手段讹诈受害人钱财,在流窜到柳州再次作案后,被柳州市警方抓获归案。

家少中心受理案件后,少审法官从庭前调查报告中得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因劳作意外受伤,现正卧床就医,暂时无法徒步到庭应诉。少审法官于是立即向看守所致电,一方面详细了解未成年人身体情况,并向看守所征求意见,希望能利用未成年被告人现所在的医护病房进行开庭,另一方面将掌握到的情况向公诉机关和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反映,通知他们前往看守所开庭的具体时间。经多方协调,本案最终在看守所如期开庭。

开庭时,少审法官、检察官、未成年人被告人家长围坐在莱恩前,大家在平和的氛围中对莱恩进行了“互动式”审判。庭审后,少审法官、检察官、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还分别对莱恩进行了法庭教育。莱恩认罪服法,悔罪态度诚恳,他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积极改正错误,跟在父亲身边学本事,以后一定远离犯罪,靠自食其力来养活自己。少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案件择日宣判。

据悉,家少中心试行对柳州市四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累计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230件322人,审结219件305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这般暖心感人的场景已是多次出现,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的常态化,不仅及时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恐惧、自卑负罪心理,让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及时认罪服法,同时也能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社会给予的温暖和宽容,使其感受到社会和家庭是把其当成一个犯错的孩子而不是罪人,对其挽救而不是抛弃,为判决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延伸帮教提供详实的依据和可能。

 

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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