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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路上
作者:邓月圆  发布时间:2019-04-01 08:53:32 打印 字号: | |

 

   3月20日,柳北法院受理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首例涉恶性质的刑事犯罪案件。29日上午,柳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也是该案的承办人余阳法官,一大早便赶到看守所对巫某等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的六名被告人逐一进行讯问。

自收到案件以来,余阳法官除了要办理其他大量的刑事案件以外,每天必翻阅巫某等六人涉恶犯罪的卷宗,仔细研究案卷,认真核实证据,反复琢磨案情。对于巫某等人反映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取证的问题,余阳法官亲自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提前了解基本情况,以保证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法院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将成为新一年的工作重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这使案件的承办人也感觉肩上的责任重大。

余阳法官分别对六名犯罪嫌疑人逐个进行了细致的讯问,认真听取每个犯罪嫌疑人对起诉书指控的每一起事实、每一项罪名是否有异议、有何异议,能否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由于案件性质的特殊性、案件情况的复杂性,加上某些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是很配合,到中午一点多才完成了对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法官和书记员只能就着盒饭在停在看守所的车前快速的扒几口饭,下午继续对剩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我们正走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路上,任重道远。审理好涉黑恶案件是切实履行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必须把各项工作抓落实,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梳理,才能审理好此类案件,打好涉黑恶专案“攻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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