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对涉罪少年小贝、小军和小宗三人参与韦某仔(系小贝、小军的父亲,已判决)组织寻衅滋事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小军、小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小贝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8年10月的一天,小贝、小宗、小军的叔叔韦某好(已判决)在某KTV包厢内,因琐事与吴某发生口角。随后,吴某将口角之事告知其男友覃某(被害人),喊来了朋友廖某(被害人)帮忙,韦某好则让韦某仔过来帮忙打架。韦某仔从床上喊醒了儿子小贝、小军,并让侄子小宗一同前往案发地帮忙打架。另一边,覃某等人已进入包厢内与韦某好发生打斗,后经调停双方一同离开包厢走向一楼大厅。此时,韦某好见自己召集的人手已经到达,扭着一同走出大厅的覃某、廖某就是一顿殴打,韦某仔、小贝、小宗、小军等人见状立即手持钢管、卡尺刀上前帮忙,致覃某、廖某受轻微伤。
2018年11月,韦某好被公安机关抓获,韦某仔、小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年12月,小贝、小宗二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侦查发现,小贝曾于2017年11月在某校园门口持刀砍伤他人,并致一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
法院开庭审理中,小贝、小宗、小军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服法。经法庭教育,三人分别在法庭上读了自己书写的悔过书,表示已认识到了错误,今后要改过自新,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贝、小宗、小军伙同他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随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二人轻微伤,三人均是主犯,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小贝另伙同他人经预谋后,持刀具砍伤他人,并致一人轻伤一级,系主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小贝、小宗、小军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贝、小宗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小军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韦某仔、韦某好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已分别判决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少审法官表示,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则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和榜样。一旦父母带偏了节奏,在孩子面前做了“坏榜样”,自己仍浑然不觉的话,那么孩子的行为触及犯罪也就“近在咫尺”了。本案中,韦某仔作为小贝、小军的父亲,小宗的叔伯,在对待亲戚召集前往打架这件事情上,显然树立了“坏榜样”,以暴制暴,最终自食恶果,连带儿子、侄子一起踉跄入狱。希望大家能以本案为鉴,遇事要三思,冷静对待,切莫逞一时之快、一时之勇,以打架斗殴定胜负,那么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身为父母更应端正言行,做好孩子榜样,切莫违法乱纪,追悔莫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