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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召开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调会
作者:覃素红  发布时间:2020-03-23 16:24:53 打印 字号: | |

 

3月17日下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召开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调会。柳州市公证处李承春主任带领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一行9人到柳北区法院,与柳北法院张曦副院长及立案庭的庭领导进行座谈。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基础性司法资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缓解审判工作压力,2019年10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确定南宁、柳州 、桂林、梧州、贵港、玉林为首批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于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在辖区内选取至少一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与业务能力较强的公证机构作为试点单位,积极稳妥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部分环节或者全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创新推进具有司法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到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今年2月份,柳北法院作为柳州市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的试点法院,积极与柳州市公证处进行沟通。在已经有初步沟通进展的情况下,柳北法院于3月17日下午组织召开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调会,与柳州市公证处李主任一行就人员派驻、经费落实、合作形式等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首先,张曦副院长介绍了去年柳北法院收、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市四城区的家事少年案件集中在柳北法院家事少年案件审判庭进行审理,办公地点与柳北法院本部不同的特殊情形,希望柳州市公证处能够派驻两个以上工作团队到柳北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李主任表示非常理解这一特殊情况,但目前公证处人员比较紧张,届时先派驻4名工作人员到柳北法院开展试点工作。

其次,由于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以及柳州市公证处本身尚有亟待完成的工作任务等情况,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于经费支出这方面,双方表示在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中再进行下一步的协商。

最后,双方确定了初步的合作形式,柳北法院为柳州市公证书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工作牌以及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所需的委托书。双方决定先从诉前调解工作入手,柳州市公证处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开展调查取证、送达、保全等工作。由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为了更好地进行磨合并提高工作效率,柳州市公证处决定先派驻一至二名工作人员到柳北法院调解团队开展前期工作,确定具体操作模式,文书样式等,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对于操作流程进行完善。

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柳北法院会加强与柳州市公证处的配合,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公证活动在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信中的专业优势,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

 

 

覃素红

 
责任编辑: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