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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民一庭到家少中心指导交流家事审判工作
作者:梁峰  发布时间:2020-05-28 09:43:30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下午,柳州中院民一庭庭长覃琪蓉一行4人,到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柳北区法院家少庭)指导交流家事审判工作,并在座谈会上就家事立案管辖、统一裁判标准等进行指导,部署了今年家事审判改革下一步工作计划。柳北区法院副院长龙海霖和家少庭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龙副院长简要汇报了家少中心近年来收结案、新建审判团队、繁简分流、“三员制度”落实等工作情况,家事和少审法官也分别汇报了实际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覃庭长听取汇报后,对家少中心在改革中取得的荣誉和成绩表示肯定,并介绍分析了广西各地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现状,希望家少中心高举少审和家事审判改革旗帜,再接再励,克服困难,不断创新,改革到底。

覃庭长强调,家少中心是柳州家事审判改革的亮点,改革中要紧跟自治区高院工作重点,继续做好集中管辖,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广西高院桂高法〔2019〕123号文件,按照自治区高院指定管辖的范围,开展集中审判工作;二是将工作重心转移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继续推进家事审判各项改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联动单位沟通,积极探索研究未成年人权益易受侵害领域,加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方式;三是继续保持与政府的沟通联系,以家少行政审判结合为重心,做好政府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法律引导工作,以未成年人“控辍保学”等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行政审判的有益尝试;四是加强与团市委、妇联、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持续推进家事案件多元化解纷工作,坚持调解贯穿家事案件始终,确保“繁简分流”、“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工作取得实质成效;五是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利用集中审判家少案件优势,针对人身保护令、婚姻冷静期实施等情况开展调研,大胆尝试“家事解纷日记”等从侧面展示家事改革成效的新角度,认真做好家事改革的经验总结和调研工作。

龙副院长表示,家少中心将在柳州市中院的指导下,在柳北法院党组的支持下,克服困难、锐意创新,推进家少融合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

(文: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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