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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服务走向基层 沙塘法庭调解效果显著
作者:张佳莉‍  发布时间:2020-05-29 15:44:36 打印 字号: | |

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沙塘人民法庭大力开展诉前多元化调解工作,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取得显著效果。截至5月,沙塘人民法庭今年已结62件家事案件,其中调解成功52件,撤诉2件,调撤率达82.3%。

跨越重洋,维系亲情

父母离异,对未成年的孩子心理和生活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小曦和小译两姐妹的父母是协议离婚,为了给小孩提供更优异的成长条件,母亲想把两姐妹带到国外共同生活,因此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要求法院在判决文书写明自己拥有小孩的完全监护权,即“Full custody”。法官在诉前调解阶段向这位母亲释明,“完全监护权”的表述只存在于国外法律,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资格不能随意剥夺。最后,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两姐妹由母亲携带抚养,生活中母亲也经常发送小孩照片和视频给这位父亲,同时提供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方式便于小孩与父亲间的交流,血浓于水的父女深情的得以漂洋过海地延续。

积极调解,老有所养

 “给不给钱,你自己摸良心看看!”“给钱?你们有把我当成自己的儿子吗?”这是发生在沙塘人民法庭的家事法庭里争吵的一幕,低保老人起诉五个子女要求给付赡养费,双方互相数落埋怨对方,诉说自己的委屈,场面一度混乱。经过诉前调解法官、书记员、法警的一番疏导,气氛逐渐有所缓和,法官提出了调解方案,在经过四位子女和老人的同意后,远在外地打工的小女儿电话表示不同意,矛盾再次升级。最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确定两位老人跟随小儿子居住,赡养费除小儿子给付较少部分外,其余四位子女均给付相同赡养费的调解方案,子女们也均保证会尽到赡养义务。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不幸的婚姻对于夫妻双方都是道德和生活沉重的枷锁,既已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各还本道才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佳方式。2020年3月,黄某起诉蔡某离婚,诉前调解阶段法官曾联系双方到庭调解,被告表示虽然曾经婚后生活甜蜜,但渐渐由于经济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的感情在争吵中逐渐淡漠,在第二次起诉前已经分居不再交流,只是因为孩子和房子的原因不愿离婚。在一个月之后的庭审中,法官再次疏导双方心理,斟酌条件,促成双方达成房产分割方案,最后成功调解离婚,让原被告共同从这段泥沼般的婚姻中解脱,解怨释结,一别两宽。

无论是小孩、老人还是夫妻,都需要在家事审判中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关怀,柳北法院将继续注重科学调解,延伸司法服务,持续将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推进,不断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文:张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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