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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交流工作
作者:梁峰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5:57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庭长余阳一行4人,前往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了解近年来全市婚姻登记情况,以及《民法典》实施一周后婚姻登记中心新的应对举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许静等参加座谈交流。

首先,许静主任简要介绍了近三年柳州市四城区(柳南、鱼峰、柳北、城中)的婚姻登记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实施后婚姻登记中心的应对措施。她表示,当前办理离婚的大多都是80后,“闪婚闪离”的情况不占少数,《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对一部分冲动型婚姻是一个很好的缓冲,为此,婚姻登记中心在离婚登记程序上作了相应的调整,依次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登记),从《民法典》实施一周情况来看,已有几十对夫妻前来申请了离婚。

随后,余阳庭长就柳州市四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基本情况和家事审判改革举措作了简要介绍,并就《民法典》实施后,离婚诉讼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影响,与许静主任作了进一步交流。

在接下来的座谈中,双方还就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办理、如何避免二次伤害离异子女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双方希望今后在工作中能进一步加强联动、互动,不断提高两家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全市婚姻工作服务。

据悉,柳北区法院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在确保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从优化人员配置、简化离婚调解文书格式、合理进行案件繁简分流等几个方面,正在积极研究一套既方便群众又能快速办理诉讼案件的应对措施,很快这套举措将会用于审判实际之中。

 

 

文: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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