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助理探视ICU病房了解当事人病情
作者:韦林汕、梁加灵  发布时间:2021-04-01 10:35:10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助理前往医院ICU病房对一名当事人进行探视和慰问,详细了解当事人病情。这是该院在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柳北法院3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彭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经了解,红是妻子,单明因患重症肺炎、大面积脑梗死、高血压病3级等疾病于今年2月在柳州市医院重症医学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持续昏迷。后来转至柳州市另外一家医院住院治疗,3月25日由于病情加重,出现呼吸衰竭,由呼吸科转入重症医学科。因单明病情较重,持续昏迷,彭红认为单明已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向柳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单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定彭红为其监护人。

判断成年人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司法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所作的诊断、鉴定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单明现住院治疗,不方便联系柳州市脑科医院对其进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同时柳北法院先前受理了一件单明与其近亲属的继承纠纷案件,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直接影响到上述继承案件的顺利审理。故考虑到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花费时间较长,单明病情较重且不稳定,审判团队决定去单明现住院治疗的医院对其病情进行了解。

3月30日上午九点半,主审法官团队的两名法官助理对单明的主任医师曾医生进行询问,曾医生表示单明转入医院时对答和动作均不能配合,但后期病情有所好转,现阶段镇静用药治疗对其意识造成一定影响,后期意识是否能恢复不能保证,如若脑梗塞不复发,有可能恢复意识。”询问后,两位法官助理前去ICU病房对单明进行探视和慰问,护士称其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尚未苏醒。

法官助理通过对病人进行探视和慰问,当事人的病情进行基本了解,一方面对法官对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判定和案的后续审理提供有力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表现了柳北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韦林汕、梁加灵

 

 
责任编辑:催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