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焕玲,女,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进入柳北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十年来,该同志坚守在审判第一线,以法官特有的刚强和自信,女性的细腻和柔情,始终捍卫者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2016年至2020年12月,该同志共承办案件1303件,结案1263件。因工作表现突出,荣获2015—2016年度“建设平安柳州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广西法院“百日清案”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及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2017、201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评为柳北区2019年度“敢担当、争一流”好干部,同年,该同志承办的广西首例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入选最高法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经典案例。
一、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黄焕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地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优秀党员及司法战士。
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016年6月,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集中管辖四城区家事少审案件,面临案件数量激增三倍的情况,黄焕玲主动请缨到家少中心担任家事法官,秉承“温情司法,专业审判”的工作理念,力求每个案件取得最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副庭长,她还协助管理家事专业审判团队,创建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参与打造了家事案件“立、审、调、执”为一体的全国首家“家事法院”雏形,不断提升家事团队整体审判案件质量,使“冷静期制度”、“三员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等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2018年,黄焕玲承办了广西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确定困境儿童监护权案件,她经常加班加点研究案情,并到儿童福利院走访,了解张某某的生活状况,与其谈话谈心。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指定柳州市儿童福利院为张某某的监护人。仅用9天时间使该案得到圆满的解决,为张某某赶在9月前报名读书争取了时间。该案以司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入选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专题片拍摄,于2019年两会期间作为《公平正义新时代》特别节目播出。
三、公正廉洁,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作为一名普通法官,黄焕玲始终坚守平凡的岗位,清正廉洁、公正办案,严格恪守办案纪律,以敬业无愧人民法官的称号,以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