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世界自闭症关注日,柳北法院家少庭上门为一起抚养费案件送达调解文书,并对案涉的自闭症儿童进行回访,了解家庭生活近况及小孩康复治疗等情况,建立家事案件回访档案,进行跟踪回访,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未满3周岁的小明系吴某和陈某的非婚生子,其出生后一直由其母亲陈某抚养照顾,其父亲仅为其购买了两次奶粉后,便再未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在小明2岁后,陈某发现小明语言发育迟缓、与人交流存在障碍,经诊断小明存在有严重的孤独症症状。因支付不起高昂的康复治疗费用,陈某目前只能辞职在家自学为小明进行康复治疗。陈某将此告知吴某,让其支付康复治疗费用被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柳北区人民法院家少庭开庭审理后,吴某抗辩称其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因之前发生过一起车祸,目前亦身患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需一直服药治疗,并提供了相关的疾病证明资料,经法官耐心释法说理,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吴某愿意每月支付小明抚养费600元,并支付小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20000元。
案件审结后,法官一直关心着患有自闭症的小明康复状态,并通过柳州市精神残疾协会去了解自闭症的儿童相关的一些帮扶政策。家少庭家事审判团队一行人带着购买的玩具和水果来到陈某家中,送达了调解文书到陈某手中,详细询问家庭的生活状况,小孩的康复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告知其可以通过社区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申领每年2万元的治疗救助金,并帮助她与柳南区精神残疾协会取得联系,让协会帮助指导康复治疗,同时让其填写司法救助申请书,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今年是家事审判改革五周年,柳北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单位,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积极探索制定了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家事回访帮扶等制度措施,积极开展家事案件回访及帮扶工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审判前后,让家事审判改革更富成效,以务实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文:梁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