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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问必录!“三个规定”你必须知道的事
  发布时间:2021-04-26 10:53:51 打印 字号: | |

规定一: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定二: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定三: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属于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的情形,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

“三个规定”记录平台

近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平台2021年1月正式上线联通,“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包括《“三个规定”报告表》《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人大政协关注案件报告表》3个填报表单。

遇到干预、请托、不当接触等情况时要求随时填报《“三个规定”报告表》。

《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人大政协关注案件报告表》两个表单在有此类情况时需及时填报,无此类情况人员无需填报。 


 
责任编辑:催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