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法院这次给你判缓的机会,别再重蹈覆辙,回学校以后好好学习,争取学有所成。”5月7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成长加油站”功能室内,家少法官正在和罪错少年小程(化名)谈心,勉励他回校好好学习。
小程究竟犯了什么事,为何会被法院判处缓刑呢?这还得从小程伙同他人抢同学摩托车的那件案子说起。
2020年8月,柳州某中专在读学生小程(16岁),对能有电动车骑行上学的同学十分羡慕,想到自己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均无固定工作,父母根本不可能有钱给自己买辆电动车的窘境,于是一时冲动,与其他两名同学合谋,三人一起持械,用暴力从一名年龄比他更小的同学手中抢劫了一辆电动车。
案发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小程及其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开庭审理过程中,小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给其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能让自己重新返校好好学习。
庭审结束,法官面对被害人家长强烈要求严惩不贷的义愤填膺,想到小程归案后认罪悔罪的表现,对案件该作何判决,陷入了沉思。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如何既能安抚、平复被害人及其家长的情绪,依法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又能对被告人施以刑罚惩戒,并帮教被告人认识到错误,令其迷途知返呢?
法官思考后决定,一方面尽量取得被害人及家长的谅解,另一方面委派司法社工再走访调查,进一步掌握了解小程的学习生活情况,朝着既保护被害人,同时又帮教被告人的方向努力,让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两名未成年人实现“双赢”,而不是仅仅依照法条的“一判了之”。
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长沟通,希望他们能给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动员被告人家长主动道歉,给予被害人及其家长适当的经济补偿,最终被害人及其家长表示谅解,双放庭外达成了和解。而此时,司法社工调查掌握到,小程无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表现尚可的情况,也让整个案件进入到了预期轨道。
法院根据案情,依法判决小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真的,我们是为你的诚心感动的。”被害人的家长深有感触向法官致谢。结案后,基于小程走上犯罪道路,与父母的溺爱和监管失职有很大的关系,法官对小程的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让其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同时委派司法社工对小程进行跟踪式帮教,尽力帮助小程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小程尽早重回正轨。
离别时,小程向法官挥手道别,小程表示,一定不会辜负法官的一片苦心,努力学习一技之长,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今年下半年开学将至,到时小程将重返校园,我们将共同期待小程在学校的表现反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屈晓男、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