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暨家少党支部联合公安机关,48小时快速帮助遭受家暴当事人搭建反家暴“铁墙”,使其恢复正常生活。
女方王淇淇(化名)与男方曾家兴(化名)于2015年登记结婚,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育有一名女儿。婚后,曾家兴生意失败,性情变得反复无常且开始酗酒。2021年5月17日,曾家兴喝酒回家被王淇淇反锁门外,不得进家,二人发生争吵并逐渐升级,曾家兴借酒劲踹门而入,进到家中客厅不断摔砸家具、家电,并将王淇淇按在地上殴打,宣称要杀死王淇淇,情急之下王淇淇拨打110求助,公安民警及时出警赶到,平息了事件。5月19日,王淇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柳北法院家少庭当日受理该案后,家事法官立即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电话联系王淇淇核实案件情况,并依职权主动前往相关部门调取王淇淇遭受家暴相关证据。考虑到申请人的居住困难和被申请人的当前情绪,家事法官决定尽快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依法帮助申请人恢复正常生活,同时联系二人共同居住地派出所,做好让曾家兴暂时搬离住所准备工作。“王女士你带着女儿暂住朋友家中的事情,要做好保密工作,暂时别让曾先生知道,法院这边马上会给你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你的人身安全,并联动公安帮助你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法官安抚王淇淇时说道。
5月20日,家事法官加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立即赶赴王淇淇、曾家兴共同居所的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送达。在向被申请人曾家兴送达时,公安民警协助法官一起前往,向曾家兴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义务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要求曾家兴暂时搬离双方共同居所。经过法官和民警的释法说理,被申请人曾家兴同意搬离,并表示不会再有家暴行为。至此,该案圆满办结。
向家暴说“不”,及时帮助家暴受害人筑起反家暴“铁墙”,有效遏制施暴人继续暴力侵害,需要社会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配合。本案能在48小时内案结事了,离不开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体现了政法队伍“心系群众”的使命担当。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柳北区法院家少党支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开展系列司法为民活动,接下来还会有更多家事法官“为群众办实事”的风采展现,敬请期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