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的能力,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续为群众办实事,我院新审判综合楼定于2021年6月16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6日起,安检、立案、申诉、信访、缴纳诉讼费等业务移至新审判综合楼办理,原审判综合楼不再受理上述业务。
参与开庭的所有人员在通过安检后,按本院诉讼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公布的开庭场所前往开庭。
特此通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