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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法院先进模范事迹】王珏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1-08-02 16:46:42 打印 字号: | |

王珏同志,女,满族,1986年9月生,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王珏同志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王珏同志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立场鲜明、政治品德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一、爱党敬业,勤勤恳恳。

王珏同志从一言一行做起,公正清明,思民忧、解民困,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工作上,王珏同志勤恳敬业,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012年8月开始办案至今,王珏同志共办理刑事案件1113件,能够勇于多办案,办好案,主动承担起庭内因案多人少而越来越大的办案压力。在案件审理中能严把案件质量关,注重证据的分析审查,较好地完成了审判工作。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2020年办理了柳州市柳北区民政局原局长刘某受贿,以及廖某、刘某等十九人电信诈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办案,案件质量过硬,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作为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积极按照上级指示,稳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审理中“黑财”查控、查扣和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切实做到打财断血,较好的完成了“扫黑除恶”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要求,恪尽职守

在政治及思想方面,王珏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提高了思想认识,端正了工作态度,明确了工作目的更好地服务于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能不断增强自己的司法为民意识,能够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认真贯彻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方针、政策,并用来指导日常工作。王珏同志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培养了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了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服务人民为基本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理念,在思想上奠定起拒腐防变的牢固基础,以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去努力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王珏同志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抽出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地去研究新型案件,用清晰的头脑、创新的理念去做审判工作。

三、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王珏同志严格办案程序,严格遵守纪律,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她秉着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多年来,她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对送礼的更会拒之千里,能时刻从严要求自己,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学习上级及本院有关廉洁自律方面各种规定,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规定。在工作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审判纪律,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催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