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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 10:59:13 打印 字号: |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基本职能

柳州市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柳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审判柳州市四城区家事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人事编制和法律宣传以及其他行政综合工作;做好本院的司法行政及司法鉴定工作和有关经费、物资装备等管理工作;做好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柳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平安法治柳北建设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保障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努力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四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法院内设11个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家事和少年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沙塘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3603万元,同比增加364.91万元,同比增长11.2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3603万元,同比增加364.91万元,同比增长11.27%。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03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64.91万元,同比增长11.27%。

(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长,办案业务费有所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360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53.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68%,同比减少225.42万元,同比下降11.39%。项目支出预算184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32%,同比增加590.33万元,同比增长46.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314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2%,同比增加437.87万元,同比增长16.1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8%,同比减少50.07万元,同比下降18.12%。

3.卫生健康支出13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同比增加4.22万元,同比增长3.33%。

4.住房保障支出10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6%,同比减少27.11万元,同比下降20.8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5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68%,同比减少225.42万元,同比下降11.39%。

2.项目支出预算184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2%,同比增加590.33万元,同比增长46.9%。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案件数量增长,办案业务费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0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0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4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98万元,项目支出1849.0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法院)1293.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453.4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安排外的在职人员补充经费支出。

(三)案件审判325.8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四)案件执行9.3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两庭”建设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1055.1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20.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4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7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用。

(十)行政单位医疗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64.1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住房公积金103.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3.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6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8万元,比2021年(上一年)预算4.95万元,同比增加0.23万元,同比增长4.6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5.18万元,同比增加0.23万元,同比增长4.65%,增加原因:人员变动相应的接待费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各地法院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需要开支出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20.7万元,同比减少118.72万元,下降49.59%。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65%,同比减少137.41万元,下降92.18%。

分散采购预算10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0.72%,同比增加19.14万元,增长21.18%。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1.65万元,服务类采购109.05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20.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十二、2022年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369.59万元,同比增加27.01万元,同比增长7.88%,主要用于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和新增福利费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院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有1200万元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9万元。绩效考核项目是:聘用人员费用预算金额86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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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刘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