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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同名同姓被误会,法院一纸说明还清白
作者:陈益州  发布时间:2022-06-07 17:08:15 打印 字号: | |

2022年6月2日,柳北法院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给案外人,巧妙化解一起因误解而引起的纠纷。

2022年5月28日,柳北法院收到案外人孙某(住所地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五路某小区)的‍申请书,要求法院出具情况说明证明他与被执行人孙某不是同一人。案外人孙某表示,他与某案的被执行人同名同姓,且公民身份证号码非常相似,而案件真正的被执行人孙某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中,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限制高消费名单中无法直接辨别两人区别,导致自己被一些单位、公司和亲戚朋友等误认为是“老赖”,甚至在银行贷款审批时被误识别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故请求法院为他解决困扰。

执行法官知悉上述情况后,立即着手调查。经查,某案件的被执行人孙某与案外人孙某不仅同名同姓,且公民身份号码18位数中有16位数字相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限制高消费名单里恰巧不相同的两个数字被系统屏蔽不能查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柳北法院执行干警在查清上述事实后,即刻作出情况说明,澄清案外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孙某非同一人。案外人孙某在收到情况说明后对法院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刘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