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哥: “阿妹你看,我这有两笔借款,司法所调解员帮我出了调解协议,我还是担心对方不按时还钱,但是朋友间打官司又伤感情,调解员建议来法院做个司法确认,可以咩?“
诉讼辅导员:“是的,司法确认可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不需要开庭,无需诉讼费,你的情况调解员已经提前和我们沟通过了,法官审查合格后即可司法确认。”
近日,沙塘人民法庭对王大哥的两起借款纠纷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了“当日调解当日确认”的高效处理,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这是沙塘法庭党员先锋岗发挥作用,积极落实诉源治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成效缩影之一。
为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提升党员司法服务理念,沙塘法庭将鲜艳的“党员先锋岗”标牌摆放在立案窗口显眼的位置,让立案窗口诉讼辅导员及其他干警在工作中随时牢记党的宗旨,热情、真诚地开展中立评估、解释疏导、辅导分流、立案等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方式解决纠纷。因此,当王大哥来到立案窗口时,前期调解协议内容以及要准备的材料,诉讼辅导员早已和调解员、法官进行沟通,确保了该司法确认程序得以及时、顺利完成。
下一步,沙塘法庭将继续发挥“党员先锋岗”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加强诉讼辅导分流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切实的诉讼服务,推进矛盾就地化解,积极参与到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