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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抚养权变更执行记
  发布时间:2022-08-02 10:02:58 打印 字号: | |

阿英、阿龙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于恋爱后几个月登记结婚。2014年4月,女儿小敏出生。二人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破裂,于2017年协议离婚,女儿小敏由阿英抚养。

小敏满三岁后上幼儿园,但不到一个月,阿英便无故为其办理退学,此后一直在家,甚至到了入读小学的年龄也未就读。阿英一直没有稳定工作,靠领取失业金过生活,目前靠浏览网站挣钱。阿龙、阿英因小敏的探视和上学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即便报警,警方对此也无计可施。无奈之下,阿龙到法院诉请变更抚养权。法院综合案情后,判决准予变更小敏由阿龙抚养。阿英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因阿英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我女儿9岁了还没有得上学,恳请法官尽快找到女儿交给我,我要赶快帮她办入学手续。”今年6月15日,案件刚分来,我就接到阿龙打来的电话。

今年6月15日,案件分到手上不久,我就接到阿龙打来的电话。法院寄去的通知书被退回,阿英电话打不通,其父亲的电话打通不接。想着,这应该又是一个棘手的案件。但是,想到那个学龄时间未能上学的小女孩小敏,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尽快找到她母亲阿英。6月28日,我来到阿英住所地所在的社区,社区书记告知我,社区一直在关心和帮扶阿英母女,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阿英比较排斥外人,二人经常闭门不出,小敏也不去上学。书记建议先由社区这边沟通联系,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见面。无奈,我只能打道回府,但是至少确定阿英是可以联系上了,这趟没白来,还是有所收获的。7月开始,每个星期我都会主动联系社区,终于在第二个星期传来好消息,阿英帮小敏办理了入学手续,学校也同意接收了。第四个星期,社区约好跟母女二人见面。


7月27日,除了我们法院的同志,检察院、民政、社工、妇联的同志也一起来到社区,大家都表示会在各自领域为两母女提供帮助。见面现场,阿英纠结过往,频频质疑阿龙能否带好女儿。阿龙在面对两年没见的女儿时,变得不善言辞,只是频频点头。我和社区书记则是轮流劝导、分析。在我们温和耐心又精准到位的劝说和分析下,阿英的各种质疑和担心被一一打消。小敏则表示愿意跟随阿英生活并接受阿龙探视,她俏皮的言语频频引起大家阵阵欢笑,消除了现场尴尬和紧张。


期间,书记提议让阿龙带着小敏去超市买东西,小敏在征得母亲同意后跟随父亲阿龙下楼。十几分钟后,小敏开心地拎回一大袋零食和牛奶。见面临近中午,双方达成协议,小敏暂随阿英生活,阿龙暂定每周五到社区探视且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八月底阿英和阿龙一起带小敏报名入学,阿龙承担教育费用。之后的抚养和探视问题则充分听取小敏的意见,尊重她的意愿。

本案得以妥善处理,离不开社区书记接地气的工作方式和丰富又精练的群众工作经验。而小敏,在经历家庭残破且近乎未上学后,还能如此聪慧活泼,确实令人倍感欣慰。

离开之际,小敏主动提起那箱阿龙给她买的牛奶,因为太重没有提起来,但她并没有放弃,最后双手将牛奶抱在胸前。看着这一幕,深切感受到无论什么都比不上这“血浓于水”的亲情。我顿时觉得,这一个多月和大家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罗淞元


 
来源:柳北法院
责任编辑:刘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