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服务关乎居民生活质量。为更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柳北法院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近日,柳北法院张法官在钢城街道的邀请下与长塘派出所的警官一同来到钢城街道所辖的欧山小区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这是柳北法院的法官今年再次送法到该小区。
欧山小区位于柳北辖区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原由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管理负责。《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后,柳钢集团将欧山小区的物业服务移交给广西宏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物业公司接管后,由于收费标准、服务水平、管理体系都与原先有较大差别,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沟通不畅,屡发矛盾。
会上,柳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璐玲针对小区业主的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了解答,并针对欧山小区职工家属区的特殊情况、小区近来存在的矛盾就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公司的秩序保障及管理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普法宣讲。张法官表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的,应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维权,不能采取过激手段,不能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更不能妨碍公共秩序。
业主代表表示,在此次座谈会后,将收集小区业主的意见,并将依照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