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赁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12月12日,原、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拥有转租权的商铺转租给被告,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一年租金为每月28000元,第二年租金每月29400元。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约将商铺交付被告使用,被告在该商铺经营美容医疗业务,并以该商铺地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和医疗执业许可证。被告依约向原告支付租金至2022年8月,2022年9月起的租金未能按时支付。
2022年10月1日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被告表示同意。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9日的租金,并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为由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被告主张其不存在违约行为,且原告尚有56000元押金未向其退还,因此无需再向原告支付租金,双方陷入僵局。目前,原告已将涉案商铺出租给案外人,案外人在该商铺继续经营美容医疗业务,但因被告尚未办理其医疗执业许可注销手续,同时原、被告未签订有正式的租赁合同解除文件,导致案外人无法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
承办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押金的退还问题及被告的医疗执业许可注销问题。为切实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庭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就双方的利益平衡点进行了评析,希望双方当事人本着互相谅解、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
经法院努力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确认双方《租赁合同》于2022年10月1日解除、原告主张的租金及滞纳金与被告已经交付的押金相互抵消的协议,法院还就原、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出具了调解书。至此,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以高效化解,同时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案外人办理医疗执业许可的事宜得以顺利进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柳北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多元解纷,调判结合”工作方针,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带给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